污水處理用聚沉淀能力迅速提高
1、提高絮凝效果,克服枯水期絮體上浮,節約礬耗,降低凈水成本。低溫低濁,相對水中渾濁度成分中,有機物占的比例更大,單投加鋁和聚合鋁,形成的絮凝體結構松散、輕飄,難以沉淀。投加聚0.025--0.05mg/L助凝后,由于其巨大的吸附表面積和優良的架橋能力,使反應生成的絮凝體體積增大,比重增加,沉降速度加快,沉淀池沉淀能力迅速提高,出水濁度大為降低。
投聚丙烯酰助凝后,5分鐘后出水剩余濁度僅為20NTU以下,同等時間內比無投加助凝劑的水樣出水剩余濁度除低20——30NTU。無投加助凝劑的水樣由于原水有機物污染嚴重,絮體輕浮,終濁度無法降低,將其放置1小時其剩余濁工也無明顯減少。投加聚丙烯酰助凝提高了絮凝效果,能節約礬耗約25%,產水量不升約5——10%,成本節約約24%。
2、提高水質,去除色度,去除有機物,去除藻類,降低致突變性。由于聚丙理的安全性聚本身基本無毒,因為它在進入人體后,絕大部分在短期內排出體外,很少被消化道吸收入。多數商品也不刺激皮膚,只有某些水解體可能有殘余堿,當反復、長期接觸時會有刺激性。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認為,聚及其水解體是低毒或無毒的。聚的毒性來自殘留的單體和生產過程夾帶的有毒金屬。為神經性致毒劑,對神經系統有損傷作用,中毒后表性出肌體無力,運動失調等癥狀。因此各國衛生部門均有規定聚工業產品中殘留的含量,一般為0.5%---0.05%。應用于水的一般凈化處理時,含量0.2%以下,用于直接飲用水處理時,需在0.05%以下。國際健康衛生組織1985年出具的聚標準指出:聚中殘留量控制在0.05%以下并控制用量時,處理后水中的含量將低于 0.25ug/L,符合大多數國家的飲用水標準。目前歐美主要國家一般規定,飲用水處理及食品用聚中殘留AM含量在0.05%以下,并控制聚用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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